规范基金行业运作的根本大法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这一法条给基金产品从设立到清盘的,全流程界定了法治路径,还为普通投资者的资产安全给予了最底层的制度保障。从我处理的数十起基金合规案件来讲,理解这部法律的关键之处,并非在于记住多少条文,而是在于明晰它于四个核心场景里面怎样切实发挥效益。

基金法如何保护投资者

好多持有人时常问的是:基金公司会不会把我的钱给挪用掉呢?证券的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五条清晰规定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基金资产必须独立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就算是基金公司自身破产了,这笔钱也不可以拿去偿还它的债务。我在帮忙监管部门处理某家小型基金公司违规操作之际就碰到过这类问题,正是由于法律划定了这条红线,投资者资金才没有和公司自有资金混同在一起,最终得以保住。法令还硬性规定基金务必向大众公开持仓、净值这般的信息成分,使得你在任何时刻均能够知晓自身所投入的资金究竟被投放至了何方之处。

基金公司破产钱怎么办

2018年时,有一家合资基金公司,因股东那边出现了问题,从而濒临清算,这时好多持有人打电话过来询问:我所购买的基金,会血本无归吗?答案为否定。依据基金法,基金财产乃是独立于基金管理人财产的信托财产,就算管理人进入破产程序,基金资产也并不属于破产财产。那时我们协助托管行,把那只货币基金全部移交给了另外一家基金公司,整个过程里投资者的份额以及收益,一点都没有减少。这个制度方面的设计,被称作“破产隔离”,它是公募基金安全性的核心基石。

证券投资基金 法

私募基金是否受基金法管

时有高净值客户携私募合同前来咨询,心存私募乃“法外之地”之疑。实则基金法第十章对非公开募集基金进行专章规定,私募虽无需如公募那般公开披露每日净值,却须向基金业协会备案,须向合格投资者筹集,还须签订书面合同。数年前某私募挪用客户资金用于炒股票,最终是以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追究其责任。但凡在境内设立的契约型私募,皆无法脱离基金法之管辖范畴。

基金托管人起什么作用

存在并非只是作为一种无实际作用的存在形式的托管人,基金法第三十六条给予了托管人具有监督投资运作、对净值进行复核、对资产予以保管等法定职责,我曾接触过一家托管银行,这家托管银行借助其自行构建的gate系统实时监督管理人的每一项指令,察觉到某一只债券交易价格显著偏离市场估值,直接发出函件拒绝执行并且要求给出解释,最终规避了一次利益输送风险,要是没有托管人这一道起到防护作用的屏障,基金资产安全就仅仅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谈。

证券投资基金法,自2004年开始施行,一直到如今,经历了两次修订,已然构建起了一个框架,这个框架是以保护投资者作为核心,贯穿于募集以及运作的过程,覆盖了公募和私募的范畴,是一个完整的法治框架。